为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进一步延伸基层回收触角,推动锂电池规范回收、科学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提出要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立报废淘汰机制,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通知》立足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聚焦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规范回收综合利用的重要举措。《通知》从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强化龙头引领、支持数字监测、做好协同保障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一是提出引导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锂电池生产企业与社有企业合作建设回收网点,做好锂电池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二是提出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鼓励中再生等龙头企业规划布局锂电池回收利用,推广灵活多样的回收模式。三是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锂电池信息流向监测,引导相关参与主体通过平台上传回收信息。四是提出要强化部门协同、探索先进经验和模式,强调建立对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与宣传引导。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供销合作总社做好《通知》宣贯和实施工作,指导地方加快健全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来源:工薪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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