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第11届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论坛在杭州市太虚湖成功举办。
本次大会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动力电池回收网主办。大会以“创新驱动 · 绿循未来:共建动力电池回收新生态”为主题,吸引了数百名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和电池材料领域的行业专家、优秀企业代表齐聚杭州,共商行业发展大计,共谋产业升级未来,为行业交流、思想碰撞、资源汇聚搭建重要平台。

大会主题演讲环节,云想联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袁珑进行了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申报专题培训》为题的演讲。
袁珑从政策依据、支持方向、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多角度介绍了国家发改委超长期国债对废旧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
1.政策依据
袁珑展示了近年来有关部门发布相关政策。特别是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明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明确“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
2.支持方向
这一政策的支持方向主要为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对使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2023年版)》等技术目录中推广的先进技术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3.补助资金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
4.申报条件
要求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领域、方向符合要求;被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拟建、在建项目,已完工(或试运行)项目不得申报,不超过80%,当年开工,两年内完成;投资项目要提供资金到位情况;不重复申报;信用良好。
5.申报材料
主要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保障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绩效效果等。
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申报要提前准备,企业投资估算要得当,项目前期手续要齐全。详细说明废旧动力电池利用量、再生产品生产量,并测算降碳成效,不重复报,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汇报申报意向。
来源:本网(动力电池回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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